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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则
二、立项
三、起草
四、审查、批准与发布
五、备案、印刷与归档
六、实施与监督管理
七、附 则
附则
第四十二条
本办法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。
第四十三条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两年。